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省艺术研究院、省曲剧团、省越调剧团: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获得200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附后)的抢救和保护工作,了解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上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将今年上半年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一)2010年上半年项目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应包括项
目保护传承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二)2010年上半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包括开支项
目及相关票据复印件;
(三)2010年下半年项目保护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二、时间
2010年7月17日前将附件2报送至省文化厅非物质文
化遗产处,表格可从河南文化网下载。
三、要求
(一)项目保护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确保汇报
材料属实。
(二)项目所在县(市、区)和省辖市文化局要在认真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复印件存档。
(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省辖市文化局统一邮寄河南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号1805室,邮编:450003),电子文档发送至:feiyichu2009@163.com.
(四)省艺术研究院、省曲剧团、省越调剧团材料自行报送。
联系人:王立勇
电 话:0371—65907463(传真)
附件:1.获得200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
2.获得200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10年上半年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文本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