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调名家申小梅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河南省3个集体、6名个人上榜。

河南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主任、国家一级演员申小梅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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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梅,国家一级演员,中共十七、十八大代表,现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河南省剧协副主席,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化部“文华表演奖”、上海“白玉兰奖”获得者,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四个一批”优秀人才,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中原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越调艺术大师申凤梅先生关门弟子,当今越调领军人物,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任河南省越调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主任。

主工须生、小生兼老旦,在《收姜维》《诸葛亮吊孝》《诸葛亮临危受命》《老子》《大明朱元璋》《尽瘁祁山》等四十多部剧目中担任主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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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小梅表示:当得知自己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时,内心充满了无比的荣幸与自豪。这份荣誉,不仅是对我个人努力的认可,更是对越调艺术传承与发展使命的鞭策。

我深知,这份荣誉背后,承载着的是沉甸甸的责任与义务。越调,这一承载着深厚文化底蕴的艺术形式,需要我们每一位越调人用心去呵护,用行动去传承。

作为越调传承人,我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我要把我的恩师、人民艺术家申凤梅先生传授给我的艺术精髓,无论是精湛的唱腔、生动的表演,还是深邃的艺术理念,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轻一代。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让越调艺术在年轻一代中生根发芽,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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