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评选和命名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广新(文化)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拓宽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渠道,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公众文化自觉,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三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评选和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组织)资格要求

(一)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二)社会信誉良好,无诚信方面不良记录或社会不良影响。

(三)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关注支持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宣传和组织工作,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相对固定的宣传、展示场所和一定规模的受众人群。

(四)能够经常性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习活动或在近年内开展过规模和影响较大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传播活动,且已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

(五)命名后,能够接受省文化厅和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相关业务指导并在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方面进行积极配合。

二、推荐申报程序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报单位(组织)须填写《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申报表》,并报请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后方可申报。本次评选活动以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组织)为主,各级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原则上不参评。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重点推荐区域内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较为突出的各类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每个省辖市推荐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个,省直管试点县(市)推荐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为单位统一报送,含《申报表》纸质件和附属材料(各一式三份)。(《申报表》电子版同时上报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371-69699792

电子邮箱:feiyichu2009@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B区709室(450018)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点击下载: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