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有关单位:
在2010年6月12日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重要文章“保护发展文化遗产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李长春同志的重要文章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现就认真学习贯彻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的重大意义
李长春同志的重要文章是在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之际、即将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一五”工作目标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时刻发表的。文章内涵深刻,立意深远,通篇贯穿着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在文化遗产事业中的实践、指导与深化,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文章中阐述的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是对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文化遗产事业形势得出的科学论断,是开创文化遗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指导思想。全省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要把学习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深刻领会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章精神上来。
二、深刻学习领会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的主要精神
全省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要在认真学习的过程中,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灿若群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鉴证,是民族智慧的结晶、民族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生命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要进一步提高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当前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面临着进一步繁荣发展的良好机遇,但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必须自觉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要深刻领会进一步加强工作,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新跨越的新要求。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二是要突出思想内涵、强化教育功能,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体人民,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始终保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生机和活力。五是要促进交流、走向世界,不断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六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良好环境。
三、认真抓好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的学习贯彻
学习贯彻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实际,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新局面。
一要把学习摆在突出的位置。要把学习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学习,要把深入学习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努力在领会精神、推动工作上有新的收获、新的进步。
二要立足当前,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工作。各地要以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为强大动力,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普查成果汇总整理、名录体系建设、传承机制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使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传承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社会的文化自觉明显增强。
三要着眼长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二五”规划。要紧紧抓住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以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为指导,理清思路,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有效地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请各地将学习贯彻情况于7月31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系电话: 0371—65907463
电子邮箱:feiyichu2009@163.com
联系人:王立勇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