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厅关于表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豫文非遗〔2010〕3号

各省辖市文化局,有关单位:

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和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整体安排,2009年,全省各地集中力量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情况下,各地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措施得力,初步摸清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基本完成了普查任务。在这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各地涌现出许多组织协调工作扎实、保障有力、成果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实干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经各地推荐,省文化厅党组研究,决定授予郑州市文化局等100个单位“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轩彦欣等250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努力奋斗。

全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积极进取,扎实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服务“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

2.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

二Ο一Ο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