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申报日期截止至2021年10月15日,需要申报的得抓紧啦。
申报条件为:①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遗产项目20年以上),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较大影响;②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③已被认定为省辖市级或省直管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④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据悉,此次申报范围是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前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无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者。另外,这三种情况暂不推荐: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者;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代表性传承人者。
具备申报条件的传承人请于今年10月15日前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同时,在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期间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