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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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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故迹、珍贵文物和其他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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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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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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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文化部、财政部决定在全国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以下简称“保护工程”)。为此,特制定《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保护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民族民间文化,丰富多彩,源远流长,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和重要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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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