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原古韵”——河南(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的通知

豫文非遗〔2010〕7号

各省辖市文化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增强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提高社会文化认同,营造社会参与氛围,经研究,河南省文化厅决定与周口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原古韵”——河南(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中原古韵”——河南(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

二、活动主题

传承民族文化共建和谐社会

三、活动宗旨

淮阳太昊伏羲祭典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人祖伏羲是传说中的“三皇之首”,传统祭拜盛会从每年农历的二月二至三月三,历时一个月,在海内外华人界有着无可比拟的重大影响。举办此次全省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旨在利用现有平台,集中展示河南优秀传统文化,使广大群众能够近距离地感受独具魅力和特色的古风神韵,使传统庙会焕发出新的生机,产生更大的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组织机构

主   办:河南省文化厅

周口市人民政府

承   办:周口市文化局

   淮阳县人民政府

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河南(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组委会。

主   任:杨丽萍(省文化厅厅长)

     徐   光(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黄东升(省文化厅副厅长)

     梅宝菊(中共周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绍彬(周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甘   源(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陈高峰(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副处长)

     姚向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张治光(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其凯(周口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少青(周口市文化局局长)

     胡景旭(淮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建梁(中共淮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组委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周口市文化局和淮阳县。

办公室主任:杨   峰(周口市文化局副局长)

顾   伟(淮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继华(淮阳县政协副主席)

五、活动时间

2010年3月18日(农历二月初三)至4月3日(农历二月十九)

六、活动内容

以全省各地入选的省级以上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主(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具体安排如下:

1、开幕式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

2010年3月18日(农历二月初三   星期四)

  2、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

2010年3月19日(农历二月初四   星期五)

3、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

2010年3月25日(农历二月初十     星期四)

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太康道情专场《访苏州》

2010年3月26日(农历二月十一     星期五)

5、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越调专场《收姜维》

2010年4月2日 (农历二月十八     星期五)

6、闭幕式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

2010年4月3日(农历二月十九     星期六)

展演地点为周口市淮阳县羲皇文化广场,时间为上午9:00-11:00。

七、其它

(一)组委会解决参加展演活动的各个队伍往返交通费(车辆租用费),并按照双方商定的人员数量发放演出费和食宿补助,其中演出费发放标准为50元/人/场,食宿补助发放标准为100元/人/天。组委会不再统一安排食宿。

(二)参加展演活动的队伍,由省文化厅统一颁发证书。

(三)所有参加展演活动的人员,均可免费参观太昊陵等文化景点。

(四)为保护展演活动的圆满成功,请各地作好参加展演活动队伍的安全工作,尤其是排练、往返及演出期间的个人安全,并做好与组委会的相关衔接。

(五)按照组委会要求,承办方将与各个演出队伍签订正式协议,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法律上的界定,请各地充分考虑各个细节,并严格履行约定。

(六)展演活动期间,将同步举办“河南(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摄影大赛”,时间为2010年3月18号至2010年4月3号,各地可组织本地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有关事宜,请与周口市及淮阳县方面联系。

(七)演出场次安排、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将由组委会提前一周通知各演出单位。

(八)本次展演活动是我省首次多个门类的动态展示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优秀节目积极参与。  

各地参加展演活动报名时间截至2010年3月9日(农历正月二十四),报名表可传真至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0371-65907463 联系人:陈高峰   王立勇

周口市文化局电话:0371-8273573     联系人:徐   程

淮阳县文化旅游局电话:1300822648 联系人:雷泉君

附件:河南(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报名表.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