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成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有关单位:

由文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办,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文化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以下简称非遗节)将于2011年5月29日至6月11日在成都市举行。本次节会活动以“弘扬人类文明,共建精神家园”为主题,组织开幕式暨天府大巡游、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成都国际论坛、传统戏剧优秀剧目展演、中国古琴艺术大展、主题分会场活动、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等系列活动,展示世界各国特别是中华民族绚丽多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魅力,交流保护经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为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研究,省文化厅决定组织省内部分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专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商品展销会,展示传统技艺、销售特色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展项目范围

朱仙镇木版年画、浚县泥咕咕、镇平玉雕、汴京灯笼张、

洛阳宫灯、汴绣、钧瓷烧制技艺、汝瓷烧制技艺、唐三彩烧制技艺、灵宝剪纸和其他具有市场销售潜力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展会保障标准

组委会免费向参展项目提供展位和水电,并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工作补助,其中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天200元,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天100元;参展人员往返交通费、在成都期间食宿费自理;

三、参展原则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自愿报名参展,省文化厅视报名情况

研究确定最终参展项目名单后,正式通知所辖市文广新(文化)局。

四、观摩活动情况说明

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可于非遗节期间组织人员赴成都学习观摩,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观摩方式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市文广新(文化)局于5月3日前将《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观摩人员回执单》(附件1)和《参加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以省辖市为单位上报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联 系 人:王立勇

电 话:0371-69699792

电子邮箱:feiyichu2009@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届中国成都非遗节观摩人员回执单

2.参加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注:附件可从各地市电子邮箱中下载)

点击下载:第三届中国成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观摩人员回执单.doc

参加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推荐表.doc